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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构建教育督导“113模式”全面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
2015-02-05 作者: 文章来源:教育部网站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总面积969平方公里,人口53.68万,辖10个乡镇和9个街道。全区共有中小学校103所,其中普高3所(省示范性高中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1所、初中21所、小学78所,在校学生5.2万人,幼儿园98所(公办园16所,民办园82所),在园幼儿1.8万人;在职教职工3158人。

  多年来,望城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优先、教育强区战略,率先全省推广校车模式;率先全省实施校长教师交流,2014年7月全区14个中心学校校长和99所中小学校校长重新全员竞聘上岗,校长交流比例达到32.4%,教师交流比例达到5.3%;2012年以优秀等第通过省级“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区视导、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评估中,望城区位于全市第一,全省前列;2013年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认定为湖南省首批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并于2013年9月在全省县级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典型发言,介绍望城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验;2014年以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成功入围首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区)创建单位;2013年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

  近年来,望城区着力构建教育督导的“113模式”,实现教育督导的督政制度化,督学常态化,队伍建设专业化。

  1.推进三权分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国教督办[2014]3号)提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要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望城区将“积极推进管、办、评分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列入2014年教育六大改革内容之一,做到了教育行政部门管教育、学校自主办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社会评教育,出台了《长沙市望城区学校检查准入制度》(望办发〔2011〕41号)和《望城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评估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实现了四个归口管理:即学校检查评估归口教育督导室,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归口教育督导室,对中心学校、区属学校单位和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归口教育督导室,对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水平评估归口教育督导室。教育督导室主动协调各方力量,年初审目标,平时促进度,年末考实效,建立起一整套考评体系,从根本上改变教育局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的传统作法。

  2.设立三个科室。2014年4月,区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望政组〔2014〕3号文件),明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区教育局办公,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立3个职能科室,即督政科、督学科和综合科,分别管理各类督导评估和督学责任区工作,改变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教育局内设科室的不规范做法。

  3.建立三级网络。望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于1993年成立,2011年经区编委审核,区政府批准为正科级单位,确定行政编制3名(望政办发〔2011〕46号文件)。教育督导室现有在职在岗干部5名,配有专职主任1名(兼任教育局党委委员),专职副主任1名(望政干〔2011〕1号、3号文件)。今年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学换届,聘任专职责任督学21名(望政教督〔2014〕4号文件),聘任兼职督学46名(望政教督〔2014〕6号文件)。按照区域学校实际情况,设立七个督学责任区,负责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挂牌督导工作。全区各中心学校配备教育督导联络员14名,6所区属学校、2所民办学校均设置教育督导室,配备主任、副主任16名,全区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均设立督学工作室,选聘学校视导员共193名,初步形成了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工作机制和“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责任区、学校教育督导室(督学工作室)”三级工作网络。

  4.实行三个结合。一是责任区督学配备实行专职兼职相结合。在责任区安排督学时以专职为主,既考虑责任区负责人和挂牌督学的责任落实,更考虑专职责任督学和兼职督学的专业互补,聘请部分教研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为责任区兼职督学,参与责任区的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二是责任区划分与局班子成员联区、科室联点、干部联校有机结合。划分责任区时,每个责任区确定一位局领导联系,每个中心校确定一个科室联点,每一所学校确定一名干部联系,把科室和干部的执行责任与责任区督学的督导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督导和问题整改。三是随访督导与科室常规性检查相结合。每个月底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在通报本月学校督导情况、交办有关事项的同时,征集各科室下月的督导任务,以通知的形式把征集的督导任务下发给各督学责任区,由各督学制定随访督导计划报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月底以责任区为单位将督查情况上报政府教育督导室,并及时反馈和通报。如五月份开展的随访督导与财计科的学校功能室的管理使用情况调查以及普教科的课程计划落实情况相结合,七月份开展的幼儿园随访督导与职成科的幼儿园一日常规督查相结合,十一月份开展的随访督导与普教科的雷锋精神引领品行教育相结合。

  5.整合三支队伍。在开展督学的过程中,望城区理顺督学责任区与相关科室、教研室的工作关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权,划清工作范围,有效整合教育局科室干部、教研员、责任督学三支队伍力量,严格遴选专职督学,所选聘的责任区专职督学全部本科毕业,平均年龄45岁,中学高级职称占60%,既考虑性别结构、又考虑专业结构,督学不仅管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而且在学校、教师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使督学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6.构建三驾马车。望城区明确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精神,领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等工作;教研部门主要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指导工作,发现、总结、推广本区教学经验、管理经验,组织教学观摩、研讨和教改实验,探索管理规律和教学规律,提高教学管理水准和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改革等工作;教育督导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区教育工作监督、评估、指导和反馈等工作。构建既相对独立又事业目标一致的“行政管理、教研指导、督导评估”三驾马车,助力教育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

  7.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督导工作经费和责任区工作经费到位。区财政在保障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每年10万元的基础上,区政府将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70万元,为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高效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为确保责任区督学能安心、乐于从事督导工作,望城区明确规定责任区专职督学工作量等同学校教学一线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每月按满工作量计算,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还对经过考核完成任务的责任督学按每月800元的标准予以加班补助和每月600元的标准予以交通补助,并据实报销下校督导租车费。二是督学责任区的人员编制到位。认真落实望城区委常委办公会议(望常办纪要〔2013〕54号)精神,区编委下发了《关于设立督学责任区并明确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望编发〔2014〕3号),同意在全区设立7个督学责任区,归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管理,核定每个督学责任区专职责任督学编制3名。三是责任区阵地建设基本到位。将七个责任区办公集中设立在区教研培训装备中心办公,独立设立办公场所。教育督导室、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室(督学工作室)均实行标准化配备和标准化管理。

  8.打造三个平台。即信息平台、管理平台、资源平台。为促进交流,望城区为督学开通了个人空间,建立了信息平台;为规范管理,望城区建立了教育督导管理平台;为丰富资源载体,望城区建立了教育督导资源平台,初步实现了教育督导的信息化。

  9.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了公示制度。全区103所学校均设立了“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公示牌上公示了责任区督学的相片、姓名、联系电话和督导事项。二是落实了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在督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望城区每月举行一次由局领导、督导室、相关科室长和责任区督学参加的联系会议,由督学组长通报学校督导情况,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实行问责制度。制定了《望城区督学责任区专职责任督学工作考核细则》,每学期对督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总评。主要考核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和经常性督导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诫勉谈话,责任督学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纪、影响督学形象的予以解聘。同时还制定了对中心学校、区属学校的绩效考核方案和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2014年度创建“责任机关、服务机关、创新机关、廉洁机关”科室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望城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中心学校、区属学校、机关科室和乡镇街道进行考核问责。

  10.狠抓三个落实。一是开展随访督导。责任区督学采取随机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坚持每月1次到校随访督导,创造性地开展了 “一日常规”10环节随访督导,督学7点半前到达学校,晚上10点回家,从上学、备课、上课、课间、两操、就餐、活动、放学、自习、校容等10个方面对学校一天的工作情况进行巡视、观察和检查,并进行详细的记录。二是服务中心、关注热点难点开展专项督导。充分利用责任区督学的优势,坚持以中心工作和问题为导向,对重大教育改革项目进行调研督查,开展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和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专项督导,为实施教育高位均衡和教育强区建设保驾护航。同时围绕“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组织督学责任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始终保持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高压态势,违规办学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应当每3至5年实施一次综合督导”的规定。2013年率先全市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制定《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方案》(望政教督〔2013〕3号),2013年对19所初级中学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今年对18所规模以上小学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

  11.强化三大结果运用。一是强化督学评价结果运用。在学校综合评估中,邀请责任区督学参加,督导评估考核定等和评先评优推荐时,充分取责任督学的意见,真正赋予督学建议权和否决权。把督学责任区常态考评情况和公众满意度测评纳入区教育局对中心学校和区属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考评方案,分别占绩效考核基础总分5%。二是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区政府根据国家、省市对望城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连续两年设立教育督导奖,奖励全区教师。区教育局根据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并对优秀单位实行经费补助、项目铺排、干部任用和评优晋级等政策倾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结果运用。责任督学平时随访督导发现的重大问题,责任区及时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经核实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实行一事一查、一事一促、一事一改,强化了整改工作的督导力度。

  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几年来, 望城区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掌握全、问题反映快、问责力度大、整改效果好,各中小学校规范办学的意识极大地增强,工作作风得到极大地改进,精神面貌也为之改观,有力地促进了学校规范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升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社会满意度。

  1.助推六大改革,***发展难题。通过督学责任区开展的督导评估,发现在望城区教育发展中还存在着大班额、师资薄弱、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不合格、常规工作不到位、师生无序流动等问题。望城区教育局为***这些问题,实施了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管理模式、办学模式、教育评价制度和招生制度六大改革,出台了13项配套改革方案,成效明显,促进了望城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2014年望城区小学和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分别由去年的0.61和0.39下降到今年的0.50 和0.37。

  2. 引领内涵发展,彰显学校特色。一是帮助学校理清办学思路。结合校长任期制,责任督学用发展性的评价理念,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并跟进每年目标的完成情况。二是助推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督学把引导和推进高效课堂的打造作为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深入课堂课评课,教研教改成效显著,望城区研训一体化工作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引领学校特色发展。引导学校紧扣“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目标,指导开展了“雷锋精神引领品行教育”的区域德育品牌建设,挖掘内涵,提炼特色,涌现了一大批特色学校。如新康中学的戏曲特色、书堂中学的书法特色、郭亮小学的陶艺特色、东马小学的人防特色、桥驿明德小学书香校园特色、高塘岭实验小学的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星城实验小学的经典诵读特色等等,都彰显出全区中小学校内涵发展的勃勃生机。

  3.强化治理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进挂牌督导工作的同时,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根据省市要求建立了平台、站、点三级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创新开通了“教育雷锋580,您有困难我帮您”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热线,公示了热线电话,通过热线电话和责任区督学的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两个电话公示以来,群众的咨询通过责任督学和雷锋580热线都解决了,问题和矛盾通过基层担当回去解决了,到教育局的投诉急剧减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高,今年秋季的开学工作实现了零投诉。截止今年10月,教育局机关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78人次,与去年相比下降了80%,2014年5月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99%,2014年10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民调结构公布教育满意率100%,做到了大事不出区,小事不出校,矛盾消除在一线,问题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