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无锡市幼儿园综合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2020-07-28 作者: 文章来源:

各市(县)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幼儿园:

为持续推动我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深入实施科学保教,全面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完善幼儿园督导工作制度,根据国家、省、市综合督导工作要求,我室在总结全市开展幼儿园综合督导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无锡市幼儿园综合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无锡市幼儿园综合督导工作规程(试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无锡市幼儿园综合 督导工作规程(试行)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深入实施科学保教,全面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完善幼儿园督导工作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综合督导工作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的幼儿园综合督导。

二  督导部门准备工作

第三条  制订督导规划。幼儿园综合督导原则上3-5年为一周期,每周期期初制定督导规划,统筹安排接受督导幼儿园。

第四条  制定当年督导计划并下发督导通知。每年年初制定当年督导计划并向当年接受督导幼儿园下发督导通知,同时报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  确定专家名单。教育督导部门建立综合督导专家库。每次督导前从专家库中遴选5人组成督导专家组。专家组组成兼顾业务特长、地域分布等。

第六条  组织材料审核。督导部门对幼儿园提供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自评表》所列的基础数据、自评报告、分项概述和相关附件。如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须责成补报或重报。

第七条  编制工作手册。内容包括督导方案、工作规程、纪律要求、日程安排、专家名单及分工和专家工作用表等。

第八条  发布督导公告。为尊重师幼、家长的知情权并接受社会监督,于现场督导前一周利用接受督导幼儿园的校园网、公示栏或电子屏等发布督导公告,明确督导时间、任务、专家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公告须保留至现场督导结束。

三  幼儿园准备工作

第九条  报送自评材料。当年接受督导幼儿园须在现场督导前15日报送《自评表》(包括基础数据、自评报告、分项概述和相关附件等)、《幼儿园综合督导幼儿园承诺书》和幼儿园联络员信息。自评报告限2000字以内。

第十条  准备台账资料。接受督导幼儿园按照督导方案评估指标要求,准备佐证材料,编制材料目录。佐证材料以近三年存档资料为主。

第十一条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接受督导幼儿园需在现场督导前提供幼儿园作息时间表、一日活动安排表、全园教职工花名册和中层以上干部一览表等材料,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  现场督导

第十二条  现场督导时间为2天。专家组组长对现场督导工作负总责,专家组成员按照分工具体负责。

第十三条  召开预备会议。内容包括: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督导评估标准,明确督导工作程序、具体工作任务,强调督导纪律要求,签订《幼儿园综合督导专家承诺书》等。

第十四条  听取汇报。汇报会参加人员包括专家组全体成员、幼儿园园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以及幼儿园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等。汇报会议程包括:介绍与会人员;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致辞;专家组组长讲话(阐明督导任务、工作程序、督导纪律、幼儿园配合事项等);幼儿园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专家问询。汇报会一般控制在1小时内。会标:**幼儿园综合督导汇报会(不另制横幅,投影即可)。

第十五条  察看园所。专家组考察园所环境和各类教育、生活设施设备,核查图书室、美工创意室、科学发现室等与园本课程相适应的各类专用活动场地(馆)、专用教室等设施达标、使用记录及定期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六条  观摩幼儿半日活动。专家组成员根据分工分别考察教育活动(包括跟随幼儿活动,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小时,兼顾不同年龄段和活动类型),观摩园本教研活动等。观摩其他活动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  个别访谈。专家组成员根据督导内容与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和幼儿等进行个别交流,深入了解情况。每位专家原则上访谈2-3人,督导组组长须访谈园长。

第十八条  问卷调查。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需要,对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代表、家长代表进行网络问卷调查,随机抽取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50%、保育员总数的50%、幼儿总数的10%

第十九条  查阅资料。主要查阅与督导指标相关的档案资料和原始信息。与量化指标达成情况相关的数据需仔细核对原始档案资料,确认达成结果。

第二十条  分工整理。专家组成员梳理采集的相关材料和数据,对幼儿园现状和达标情况作出定性或定量分析判断,按照分工如实填写专家工作用表。

第二十一条  评议汇总。专家组召开会议,按照分工交流督导意见,总结提炼成绩和经验,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发展的思路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照评估标准,按C级指标逐条打分,最后形成督导等第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撰写报告。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综合督导报告。报告分工起草,专人负责,组长把关。报告要观点鲜明,言之有据,语言简约,合乎书面材料要求。报告基本格式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字数在2000字左右。文本应经全体专家审阅同意并签字认可。

第二十三条  反馈意见。督导情况反馈由教育督导部门主持,参加对象为专家组全体成员,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教职工代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基本程序是:专家组成员按照分工一一进行反馈(主要谈不足和建议)、组长代表专家组宣读综合督导意见(不宣布督导的等级结论)、幼儿园领导作表态性发言、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讲话、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讲话。会标:**幼儿园综合督导情况通报会(不另制横幅,投影即可)。

五  督导后续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下发督导意见。教育督导部门以文件形式向接受督导幼儿园下发督导意见,并抄送上级教育督导机构。

第二十五条  督促幼儿园整改。幼儿园接到督导意见后,在全园范围内公示,并着眼幼儿园长远发展,形成整改方案,于一个月内报送教育督导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于一年内报送教育督导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对幼儿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第二十六条  材料整理归档。对专家组提交的督导报告、专家工作用表,幼儿园提交的自评表、相关资料,教育督导部门编制的督导工作手册,下发的督导通知、督导意见等进行整理归档。

六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解释权归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无锡市幼儿园综合督导工作流程

 

 

阶段

时间节点

主要环节

工作要点

备注

 

 

 

 

 

 

 

 

督前

准备工作

年初

制订督导计划

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规划,确定接受督导幼儿园,列入年度计划,安排经费预算。

 

下发督导通知

教育督导部门向幼儿园下发正式督导通知。

 

T - 15

上报自评材料

接受督导幼儿园向教育督导部门报送自评材料、《幼儿园承诺书》、联络员信息等。

 

T - 10

确定专家名单

从综合督导专家库中遴选专家,组建现场督导专家组,发出书面邀请函。

 

T - 1

协助做好

服务保障

教育督导部门委托接受督导幼儿园落实必要的办公条件。

 

T - 1

发布督导公告

教育督导部门利用接受督导幼儿园公告栏、幼儿园网站等媒体发布督导公告,明确督导时间、任务、专家信息和联系方式等。

 

 

 

 

 

 

 

 

现场

督导

T 上午

召开专家

预备会

学习督导方案,确定工作分工,明确督导纪律,签订《专家承诺书》。

 

专家组现场督导

考察园所设施设备、跟随幼儿半日活动等。

 

T 下午

幼儿园汇报

专家组现场督导

召开综合督导汇报会,查阅资料、访谈座谈、问卷调查、观摩活动等。

 

T + 1 上午

专家组现场督导

查阅资料、跟随幼儿活动、访谈座谈、问卷调查、观摩活动等。专家分工整理督导情况,专家组汇总评议,完成督导报告。

 

T + 1 下午

督导反馈

召开综合督导情况通报会,反馈督导情况。

 

 

 

 

督导后续

工作

T + 1

印发督导意见

根据专家组督导报告,下发综合督导意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T + 1 个月

( 1 年)

幼儿园上报整改计划、报告

接受督导幼儿园于收到督导意见一个月内向教育督导部门报送整改计划,一年内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T + 1 . 5 个月

整理归档材料

整理归档督导通知、督导意见,幼儿园报送的自评材料、整改计划,专家组督导活动形成的有关材料等。

 

年底

总结宣传

总结全年综合督导情况,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完善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