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各直属职业学校,各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国家、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和《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方案》(锡教督〔 2015 〕 18 号)要求,我室在总结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工作规程(试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2月14日
抄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市教育局。 |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