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纲要(2012年修订)》《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对各市(县)、区及直属院校、市属民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内容
1.各地各校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政策及措施。
2.各地各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概况。
3.目前各地各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各地各校对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工作建议。
二、督导调研时间
各地各校具体调研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督导调研程序
1.召开座谈会
出席对象为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局长、学校校长、德育干部、班主任及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代表。
2.实地考察
各地安排小学、初中各1所学校(有高中校的地区增加1所高中)。直属院校、市属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进行随机抽查。考察采用访谈、问卷调查、看资料、听汇报等形式。
3.座谈情况反馈会。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主要督查各地各校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和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请各地各校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有关数据表(附件)于2017年12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处。联系人:李中惠,电话:81827681
附件:1.无锡市(县)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数据表
2.无锡市属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数据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2月5日
抄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无锡市教育局,各市(县)、区教育督导室。 |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