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中小学、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属中小学督学队伍建设,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引领市属学校逐步走上高效、优质、均衡的发展之路。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有一定教育理论水平,较强工作实践能力的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无锡市各直属中小学、有关事业单位两年内将退休或已退休但未满两年的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及专任教师。
二、推荐条件
1、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督导工作;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网络信息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教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全职参与挂牌督导工作。
三、推荐人数
每校(单位)原则上推荐1-2人。
四、时间安排
4月24日—5月19日,各校(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推荐表》。
5月22日--26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和认定。
5月29日—6月2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文公布市属中小学挂牌督导责任督学名单,并颁发聘书和督学证件。
请各直属中小学、有关事业单位于5月19日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推荐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浦培根,0510-81827402,通讯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观山路市民中心4号楼512室,邮编:214131
附件:《无锡市市属中小学挂牌督导责任督学推荐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无锡市市属中小学挂牌督导责任督学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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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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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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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免冠蓝底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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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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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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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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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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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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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研究工作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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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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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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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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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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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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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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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主持或参与的重大教育改革工作、教育科研项目情况 |
工作(项目)名称 |
主持、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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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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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督导室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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