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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的通知
2017-03-17 作者:佚名

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经研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于2017年5月9~11日对你校进行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请你校按照《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于综合督导前10日将自评报告报送我室。

在综合督导前,我室委托市教育评估院定于2017年4月26日对你校先期进行课堂教学评价,请一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专家聘请、住宿安排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接待工作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不超标准,不破规矩。综合督导准备过程中其他不明事项,可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处联系,联系电话:0510-81821858 、81821857。

联系督学:郑明秋、景魏。

特此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3月6日

 

 

 

 

 

 

 

 

 

 

 

 

 

 

 

 

抄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教育评估院。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