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各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2017年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2月7日
附件: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7年, 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无锡市教育督导条例》,紧扣省、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坚持教育督导内涵发展,有效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继续优化督导项目设计和项目布局,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实效,切实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6〕210 号)要求,全面建立(调整)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指导各市(县)区教育督导工作。梳理各类督导评估标准,规范有关督导工作流程。开展2017年度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统筹做好国家、省教育督导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署开展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根据省教育督导部门关于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以推动县级政府更全面地落实教育领导和发展责任。
3.组织开展各类教育专项督政工作。根据省教育督导部门工作部署,开展县域学前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教育督导部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促进各地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根据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开展各市(县)区贯彻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督导,促进全市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4.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年内将对5-6所四星级普通高中、5-6所中等职业学校和2-3所直属学校开展综合督导工作,各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完成本地区三星级普通高中及初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工作。试点开展对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综合督导。研究制订社会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等领域的综合督导方案。
5.推进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32 号)精神,指导江阴市、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做好迎接国家级审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指导其它市(县)区积极做好相关创建申报工作。做好直属学校挂牌督导信息化推进工作,组织挂牌督学开展每月一次的随机督导。
6.实施各类督学专项督导。围绕服务教育发展大局,征求收集督导需求,研究确定2017年督学专项督导项目。组织好春、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和作息时间、课程开设、作业负担、规范办学等专项检查。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按月做好全市规范办学情况的检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7.加强督学培训与考核。年内组织两期督学培训,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和方法,切实帮助督学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开展督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奖励和督学续聘挂钩。探索建立1-2个督学名师工作室。会同无锡市教育评估院组织综合督导课堂教学评估专家组成员开展相关研训,提高综合督导课堂教学评价水平。
8.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水平。完成《无锡市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方案》论证并启动前期建设工作。以大数据为支撑,建立各类专家信息数据库、学校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网上各类问卷调查平台,提高教育督导的客观性、科学性。完善挂牌督导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过程性督导监控力度。研究网上远程督导和学校现场评估相结合的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新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无锡教育督导特色的“智慧督导”新格局。
9.组织开展督导调研。创新督导调研机制,围绕教育发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全市教育督导骨干,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开展调研,积极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10.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引进社会专业力量,以问题为导向,指导开展相关督导科研课题研究,组织阶段性课题研究成果交流以及年终全市督导科研论文评选等活动。以科学研究拓展督学专业发展空间,切实改进和创新督学工作。启动教育督导科研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做好教育督导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
11.构建教育督导宣传网络。继续在《无锡日报》开辟“督学看学校”专栏,既要体现从督学视角宣传学校的内涵发展,也要体现督学对学校发展的针对性指导和建议。及时更新维护教育督导网,使其成为公众了解督导、学习督导、参与督导的平台。做好各市(县)、区宣传稿件的月度统计和年终各市(县)、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评比工作。
12. 加强作风建设。全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督导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