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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2016年度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01-06 作者: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近年来,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者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履行督导职责,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2014-2016年度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兼职督学。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人正派,督导公正,顾全大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教育督导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个人整体素质较高,有深入实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3、熟悉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教育督导技术、方法,刻苦钻研,善于创新,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办法

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坚持择优选取、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民主评议、公正推荐的方式,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切实把督导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四、材料报送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7年2月9日前将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512室。

联系人:郑明秋,电话:81821858,邮箱:jydds512@163.com

附件:1、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月5日

 

 

 

附件1:

2014-2016年度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  区

名  额

江阴市

6+2

宜兴市

6

梁溪区

5+2

锡山区

5+2

惠山区

5+2

滨湖区

4

新吴区

3

市属

3

总  计

45

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地教育事业规模确定,已创建成为全省中小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的市(县)区增加两个名额。

 

 

 

 

 

 

 

附件2:

2014-2016年度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主要事迹(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