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近年来,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者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履行督导职责,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2014-2016年度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兼职督学。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人正派,督导公正,顾全大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教育督导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个人整体素质较高,有深入实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3、熟悉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教育督导技术、方法,刻苦钻研,善于创新,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办法
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坚持择优选取、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民主评议、公正推荐的方式,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切实把督导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四、材料报送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7年2月9日前将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512室。
联系人:郑明秋,电话:81821858,邮箱:jydds512@163.com
附件:1、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月5日
附件1:
2014-2016年度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名 额 |
江阴市 |
6+2 |
宜兴市 |
6 |
梁溪区 |
5+2 |
锡山区 |
5+2 |
惠山区 |
5+2 |
滨湖区 |
4 |
新吴区 |
3 |
市属 |
3 |
总 计 |
45 |
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地教育事业规模确定,已创建成为全省中小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的市(县)区增加两个名额。
附件2:
2014-2016年度无锡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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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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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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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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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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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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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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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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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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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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